管字〔2019〕11号 〔签发人〕杜建国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2)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3)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4)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实验室日常检查工作,主要对电、设备、门窗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检查防火、防漏电、防盗窃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盗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四、实验室人员不得将实验室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检查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六、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规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并存档备查。
七、实验室要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八、学院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并规范存档。
九、学院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实验室对学院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学院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安全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