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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管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编辑:任梦雨 时间:2020-10-22 访问次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系、各办公室、全体教职员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教育部相关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进学校全面复课复学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继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合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江大委发〔2020〕100号)要求精神,决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评选一批学校、学院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积极投身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申报者填写《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学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评议择优推荐上报学校作为校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并确定院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经院内公示后进行表彰

、工作要求

(一)各系、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立标杆、树典型”的原则,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

(二)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和表彰,授予“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学院将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先进个人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克难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助力学高质量发展。

(三)被推荐的个人要如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并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报任梦雨三江楼1413室),电子版材料以管理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309143195@qq.com。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任梦雨。联系电话:88790139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两份,A4纸打印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 《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2. 《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3. 先进个人500字事迹材料;

4. 先进个人生活或工作照一张(大小在2M以上)。

 

 

 

附件:

1.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2. 江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中共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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