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研究生:
为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管理学院2021届研究生毕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研究生毕业奖学金适用于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今年的参评对象为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定机构
评定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辅导员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阳国庆
组 员:周以林 周存君 段慕慕 范胜帅
三、评定依据
1、《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2、《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四、评定方法及标准
1、毕业奖学金的评选依据研究生综合测评G得分进行排名。研究生综合测评G包括基本素质(G1)和学习、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G2)两部分,参照附件2、附件8,由此所得到的综合测评累计加分G不设上限。
2、几项重要说明
(1)参评条件:毕业奖学金参评者,无违规违纪和拖欠学费现象;须按要求完成学校、培养单位规定的各个培养环节;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其学位论文均符合申请博/硕士学位条件。其中,一等奖学金参评者,其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必须满足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评条件。
(2)外语成绩:硕士生外语成绩须符合学位授予所要求的外语条件才具有参评资格。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发票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
(4)主要社会工作:填写时须标明任职时间段。
(5)获奖情况: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
(6)时限要求:学业奖学金的评优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否则取消资格)。
(7)指标分配。各种奖学金的指标分配拟参附件5执行。
(8)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先申报、后核减”和“灵活递补”的原则执行。各班级在完成综合测评后,可先将综合测评前70%的同学纳入奖学金申报名单,研工部将结合论文送审结果和综合测评排名,按照一等奖不超过20%,一等奖和二等奖总人数不超过70%的比例授予奖学金。
五、评选工作进程
1、5月31日前:各班级召开班会,成立测评小组组织班级同学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基本素质测评班级民主评议(G1’)计分表》(附件4),开展研究生民主评议工作;并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研究生个人填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由测评小组进行汇总排名并将评优结果上报学院。
2、6月11日前:完成研究生毕业奖学金的初评、学院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学院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六、报送材料种类
《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奖学金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7)纸质稿、电子稿;《研究生个人填报表》(附件6)纸质稿;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纸质复印件。
七、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优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评奖评优的规定,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
2、请各班评优测评小组认真组织做好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研究生评奖评优过程中的相关质疑和解释工作,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3、各班级上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信息要准确、详实,电子版发至:17396877446@163.com.
附件1:管理学院参评本次学业奖学金的拟毕业研究生名单
附件2:管理学院学术与科研成果加分规定
附件3:基本素质测评辅导员打分细则
附件4:江苏大学研究生基本素质测评班级民主评议计分表
附件5: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分类指标一览表
附件6:研究生个人填报表
附件7: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奖学金评奖评优汇总表
附件8: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