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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江苏大学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 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的通知

编辑:任梦雨 时间:2020-11-10 访问次数:

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院风学风建设,鼓励我院学子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服务集体,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郁氛围,现决定开展江苏大学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管理学院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二、评定机构

评定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各年级辅导员具体实施。

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欧阳国庆

成员:周以林、周存君、汪文丽、沙德利、任梦雨

三、参评条件

1、所有参评学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2019-2020学年两门两门以上不及格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

22019-2020学年未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没有无故欠费情况。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

1大三、大四本科生在班级中的学习成绩测评(G2)排名,2019-2020学年比上学年(2018-2019学年)上升5名及5名以上;

2大二本科生凡2019-2020学年下学期在班级中的学习成绩测评(G2)排名比上学期上升5名及5名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社会工作奖

12019-2020学年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学年综合测评(G)排名在班级前30%(包括30%),且学习成绩测评(G2)在班级50%(包括50%)。

22019-2020学年班级获评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校级及以上各类优秀团支部的全体班委。

3年级辅导员可对本年级表现优秀的班委直接提名推荐(限2名);院团委书记可对我院学生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直接提名推荐(限5名)。

四、评定工作进程及要求

11116日前:完成学习进步奖和社会工作奖的申报。

凡符合学习进步奖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汇总表自主申报1116日前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凡符合社会工作奖授予条件(1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汇总表自主申报1116日前交给各年级辅导员凡符合社会工作奖授予条件(2)(3的学生,由年级辅导员、院团委书记提供名单进行申报。

21119日前:完成学习进步奖和社会工作奖的评定。

学院评优小组对申报同学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习进步奖和社会工作奖的评定工作,并公示。

五、奖励

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备

本通知的评定方法及标准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学工条块。评奖监督电话:88790139


附件1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进步奖申报审批表(适用于大三大四本科生)

附件2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进步奖申报审批表(适用于大二本科生)

附件3: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奖申报审批表

附件4: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进步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奖申报汇总表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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